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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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

作者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0-09-26

各部门、单位:

2020年“国庆”“中秋”两节将至,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,紧盯重要节点纠治“四风”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,现就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认真履行主体责任

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。新年伊始,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,打乱了新春佳节欢乐气氛。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,全面抗击疫情阻击战取得了巨大成就。金秋十月,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71周年“国庆节”和中华民族传统节日“中秋节”。在这个举国欢庆的日子里,面对“四风”问题的顽固性、反复性,面对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要求,全校各级党组织、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,充分认识让师生员工过一个平安祥和、风清气正、勤俭节约节日的特殊重大意义。节日期间,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,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发挥“领头雁”作用,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,带头制止奢侈浪费行为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和失职失责问题的发生。

二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,严肃廉洁自律规定

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国庆、中秋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,作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,严肃纪律的重要抓手,把关键节点变成加强廉洁教育和勤俭节约教育的重要时点,积极部署、主动作为,抓出成效、管出习惯、化风成俗,真正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,切实担负起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积极引导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增强纪律意识,强化自我约束,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。

一是严禁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值班工作岗位;

二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、到具有会所性质的“一桌餐”等隐蔽场所聚餐活动;

三是严禁公款旅游及其他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;

四是严禁违规收送购物卡及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、土特产品等礼品礼金;

五是严禁利用传统节日走访名义跑官要官、说情打招呼;

六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及其他节日福利;

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甚至借机敛财;

八是严禁相互攀比、奢侈浪费。
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

学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坚持“严”字当头,紧盯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新动向,紧盯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新表现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不收敛、不收手,情节恶劣、造成影响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。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单位,严肃追责问责。对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形成节日期间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,切实维护好纪律的严肃性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。全校各级纪检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,带头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,自觉树立良好形象。

枣庄学院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

2020年9月24日